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多久开庭要根据各诉讼程序履行情况和审理期限的不同具体安排开庭日期。开庭前三日会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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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民间借贷起诉需要如下材料:
1.起诉书: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信息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复印件,被告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供,没有也可以;
3.借贷纠纷的证据: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
4.民间借贷纠纷的,有接待协议的带上协议原件,并复印三份提交法院。没有协议的,有收据或者欠条的,带上原件,并复印三份提交法院。
法律快车提示您,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确定方法主要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3.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由出借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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