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试点城市: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试点项目:
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实施时间:
2023年5月18日起,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
✔试点后具体措施:
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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