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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2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夏文娟) 近日,南京江宁汤山中队接到一起投诉,一名违停车主要求中队返还他的车子,并报销他的打车费,究竟什么情况?
交警了解后得知,赵某驾车去办事,考虑到进入停车场需要交纳费用,便抱着侥幸心理,把车停在路边。等办完事出来后,发现自己车不见了,报警后才知道车被交警部门清拖了。赵某说自己确实违停了,贴罚单他认,罚款他也交,但是不能把车拖走,现在自己打车去了交警大队,费用得报销。
交警告知赵某,对于违停车辆,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除了进行张贴罚单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中队电话通知赵某移车,因联系不上,将车拖移至指定的地方停放,是符合法律法规的。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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