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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云南毒贩处订购了一批毒品后,刘佳欲贩卖出去,并提前向收取了39万元毒资。不料,5个装有毒品的快递在机场被发现。3月30日,湖南高院通报全省法院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刘佳已被依法执行死刑。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还因与同监室羁押人员产生口角,致人重伤。
据湖南高院通报,2018年1月起,被告人刘佳从云南毒贩处购买毒品予以贩卖,云南毒贩通过快递将毒品邮寄给刘佳。同年2月至3月29日,刘佳伙同同案被告人多次共计贩卖950克甲基苯丙胺、1200粒甲基苯丙胺片剂、3560克氯胺酮。
同年4月9日,云南毒贩根据刘佳提供的收货地址和电话,自云南省通过德邦快递邮寄五个包裹给刘佳,并将上述包裹信息发至刘佳手机。刘佳欲将该批毒品贩卖给同案被告人,遂预先分别收取同案被告人39万元毒资。4月11日晚,昆明机场工作人员安检时发现上述五个快递包裹内有疑似毒品而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于4月13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华远国际公寓1702房将作为收货人的刘佳抓获,当场从房内桌上查获12.77克甲基苯丙胺片剂。公安人员当着刘佳的面对扣押的快递包裹进行拆封,查获包裹内共计5224.7克甲基苯丙胺、240.2克甲基苯丙胺片剂和10384.98克氯胺酮。
2018年6月29日,刘佳与共同羁押于长沙市望城区看守所第七监室的被害人陈维全因琐事发生口角。次日8时许,刘佳在监室门口斥责陈维全,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刘佳将陈维全摔倒在地,致使陈维全头部撞击地板受重伤。
本案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并依法核准。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佳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贩卖甲基苯丙胺等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又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刘佳多次贩卖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刘佳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又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案其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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