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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黎平:“跨村合约”推进文明新风尚

来源:央广网    时间:2023-08-24 23:45:18


(相关资料图)

针对行政村之间民族多元、相距较远、办事不方便等实际问题,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聚焦群众需求,整合现有资源,在双江、洪州等乡镇探索制定“跨村合约”,推行跨村治理,有效破除少数民族群众陈规陋习,树立文明乡风。

洪州镇塘冲村、九厥村、归欧村三村联合协商制定《联合公约》,破解了村规民约在跨村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进了三村文明新风尚。这是黎平县“跨村合约”自治的一个缩影。

双江镇“跨村合约”座谈会现场(黎平县委宣传部供图)

双江镇通过组织党员、群众召开鼓楼会、院坝会,征集选出村民认为急需革除的陈规陋习。对各村婚丧嫁娶礼俗、村规民约,苗寨群众跨村办事、走亲访友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及分歧进行调研,摸清农村陈规陋习,为“跨村合约”制定扫清障碍。截至目前,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1条。

按照“不建机构建机制”和“六有”标准,组织各村采取个人自荐、村推荐、摸底调研等形式,从寨管委成员、寨老以及返乡知识分子中推选41名代表,参加镇级“跨村合约”座谈会,将送礼、回礼、严禁抢婚、严禁早婚早育、严禁近亲结婚等纳入“跨村合约”,条款简明扼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跨村合约围绕移风易俗内容制定出约定条款16条。

各村代表对“跨村合约”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和后期监管,从各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推选成员成立“跨村合约”执行委员会,联合镇综治部门对“跨村合约”的村寨事务进行监管和处置。并对“跨村合约”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适时调整,确保合约执行顺畅。

“‘跨村合约’是习俗相近的民族村自发形成的,大家都愿意执行的一种村民自治的‘新’高度。今年以来,双江镇通过‘跨村合约’有效整治了乡风。”双江镇干部吴胜明说。(李周 田兰兰 姚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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